青岛合栩森生物科技旗下“曼美尼”虚假宣传,涉嫌传销!
搜狐 2024-10-16

“曼美尼”虚假宣传,涉嫌传销!日前接到网友投诉,称一个名为“曼美尼”的保健产品或存在虚假宣传和涉嫌传销的问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了解到“曼美尼纤体保健丹”是属于河南妙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产品,爱企查查询到河南妙慈药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2日就因虚假宣传被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曼美尼纤体保健丹”宣称是中药秘方,纯中草药经过特殊工艺制作而成。每天只需要加热四五十分钟即可,在各类宣传中“曼美尼纤体保健丹”具能减肥的同时还对人体内分泌,对妇科炎症,月经失调,乳腺增生,血稠,血压高,失眠等疑难杂症都能有调理作用。

此外根据该产品的主要成分,暗示针对其他症状具有治疗效果。

在“曼美尼项目聊天群中,有某些代理自称,曼美尼纤体保健丹对孩子的肠系淋巴结发炎,肿大,肚子疼以及二十年的痔疮和十多年的荨麻疹都有见效”。据专业人士介绍,肠系淋巴结发炎,痔疮,荨麻疹,属于常见病和疑难病,其具体治疗方式为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产品疑似未经备案

然而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并没有查询到曼美尼纤体保健丹的任何备案信息,对于未取得备案的外用保健产品,‌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一系列处罚措施。‌首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普通化妆品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于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产品的货值金额而定,‌若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此外,‌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并可能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那么这款产品果真如此神奇吗,小编发现,有网友电话到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询问青岛合栩森生物科技旗下的曼美尼纤体保健丹产品可以调脾理胃 、调痛理经 、调理内泌分失调 、改肝善功能 、调多理囊不孕 、调平理衡血脂血压等是否是真的。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回复称,该局工作人员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上未查询到该产品的备案信息,建议网友到正规医院就医,对该产品深圳市场监管局将予以展开调查。从工作人员回复可知,该产品不属于药品也不是保健品,也并非属于医疗器械。因此该产品号称的治疗效果令人存疑。

运营模式或涉嫌传销

此外,小编发现,曼美尼的营销模式也备受质疑。在网上不少网友留言询问曼美尼是否属于“传销“。

据知情人士透露,曼美尼项目具体代理模式如下所示,分为五级,分别是投资曼美荟,品牌合伙人、省代、市代及一级总代。

就以全国统一零售价为1380元/盒;尊享体验价660/盒;一级总代价440元/盒;市代价330元/盒;省代价270元/盒;合伙人220元/盒。还有一个曼美荟投资9.8万元就可以进入公司核心层。

成为美曼尼代理后除零售赚取差价外,还可以通过招募代理获得利益。以知情人士提供的公司返利制度如图:

显然该制度至少为三级代理。据反传人士表示,曼美尼的销售模式明显具有缴纳入门费用、囤货拉人头、层层返利牟取暴利的特征,其模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显的冲突。

此外,据法律人士介绍,“三层奖励”也就是俗称的“三级分销”,根据法律人士介绍,“三级分销”并非法律概念,而是别有用心之人为了迷惑大众鼓噪出来的概念,严格来说,“三级分销”同样涉嫌违法。

除此之外,曼美尼其它产品“轻养萃““PQQ弹性蛋白肽“也大同小异。

保健品宣传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夸大其词做虚假宣传。

普通食品不能宣传预防治疗疾病或者保健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治疗和保健作用。

保健食品除了宣传批准的保健功效外,不允许宣传治疗功效,不能误导消费者造成能治病的错觉。



来源链接:http://news.sohu.com/a/799016148_12021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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